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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17:03         

因我司需采购氨水用于生产,现开展相关采购工作。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企业参与询价工作。

一、项目名称: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1个月用量氨水,以我司实际订单量为准

三、报价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所报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响应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3.响应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国家及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具有本次采购产品供货能力的企业;具有危险品运输能力(可委托其它单位,委托其它单位的需提供委托协议书)的企业。(1)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本次投报的货物,并且所投报产品应为自行生产;(2)如为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所购买氨水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本次投报的货物;

6.响应供应商投报产品在20201月至今至少具备2个(含)供货量达到200吨的氨水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限价

按采购文件清单格式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8600.00元。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 3 22 日下午15点至 2024 3 27 日下午15点(北京时间)。

2.项目报名方式:发送以下文件资料至我司电子邮箱gynytzts@163.com参与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

2)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关键页);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代表证明文件;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生产商授权资料(如有);

*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提供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式一份。
   
6)电子邮件中附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我司工作人员对资料初步审查后,相关采购文件发至供应商电子邮箱。

六、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 3 29 日上午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供应商需派专人至现场或邮寄递交响应文件,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台山市台城街道S274(台海路)台山市环卫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台山市静脉产业园)。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S274(台海路)台山市环卫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台山市静脉产业园

联系电话:阮先生   13822305079


                                                    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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